越通社5月5日报道,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于5月4日签发《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号决议》。
《决议》指出,经过近40年革新,越南民营经济数质双升,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重要动力之一。目前,民营经济拥有约94万家企业和500多万个体经营户,贡献了约50%国内生产总值、超30%国家财政收入,吸纳了约82%劳动力,为推动经济增长、创造就业、促进创新、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国家竞争力、消除贫困与改善社会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不少私营企业已成长壮大,打造出知名品牌并走向区域与国际市场。
然而,民营经济仍面临许多发展障碍,规模和竞争力尚未实现关键突破,未真正成为国家经济核心力量。大多数企业为中小微企业,财力和治理水平有限,科技能力和创新水平不高,劳动生产率与运营效率不高,竞争力不足,缺乏战略视野,难与国企外企形成有效对接。
为此,《决议》擘画了鼓励越南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。到2030年,越南民营经济发展成为国家经济最重要动力之一,成为发展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先锋力量,助力实现中央政治局关于科技创新和数字化突破发展的第57号决议等政策目标。争取全国拥有200万家民营企业,平均每千人20家;至少20家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;民营经济年均增长率10%-12%,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;民营经济贡献55%-58%国内生产总值,国家财政收入35%-40%,吸纳劳动力84%-85%,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8.5%-9.5%;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水平力争跻身东盟前三、亚洲前五。
到2045年,越南民营经济实现快速、强劲和可持续发展,主动参与全球产供链,在区域和国际上具备高水平竞争力。争取全国至少拥有300万家民营企业,民营经济贡献超60%国内生产总值。
《决议》还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的任务、解决方案及组织实施。